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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推行“中国之队”计划

1999-03-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中国足球协会决定将国字号的各级球队正式推向市场,他们于日前在北京与国际体育与休闲公司(ISL)签署了“中国之队”协议计划。

中国足球协会专职副主席王俊生宣布了这项价值数千万美元长达六年的协议,王俊生认为:“借助ISL使我们现在同时拥有了资金上的保证和目前最需要的对中国足球投资的能力。”

这项协议包括在今后六年的时间里,中国足协将控制管理国家队的技术、竞赛等方面,ISL每年为所有的中国国家足球队提供上百万美元的资金及利润分成,直到2004年止。ISL同时将拥有中国各级国家足球队(包括成年队、国奥队、青年队及女队)除了参加国际足联和亚洲足联的正式比赛外一切比赛的市场经营权、电视转播权和专有权。ISL还承诺他们每年将为中国带来世界上最优秀的队伍与国家队同场竞技。

ISL的代表说,中国足协已经为国家队的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框架,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将国际和中国的竞技力量注入到这一结构中,并创造、实施这样一个为协会和商业共同增值的商业计划。他还表示,他们目前的首要任务是要先落实中国国家队在未来18个月的训练和赛程安排,让队伍得到充分的准备和训练,以迎接2000年奥运会及亚洲杯。

ISL是一家专门从事足球赛事推广的中介公司,他们曾成功地推广了世界杯足球赛、欧洲足球锦标赛等大型足球赛事,并获得了2002年和2006年世界杯足球赛的电视转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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